办事办文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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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刻章流程(增设机构)

    发布日期:2025-01-06 浏览量:

    印章刻制流程(增设机构)

    1.提交机构设置相关红头文件

    2.提交印章刻制审批表(附件1)和证明模板(附件2)

    经办人即取章人,经办人处须手写签名。纸质版交至东校区综合楼905。

    3.提交身份证照片

    经办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分别拍照后,可通过企业微信将照片发送至党政办陈冰。

    4.印章刻制

    待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刻章处并告知经办人后,经办人可与刻章人员联系,沟通印章类型,取章时间、地点等。刻章电话:13703862055。

    5.领取印章

    取章须携带: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公务卡。

    刻章处开具新章备案证明。此证明须交至东校区综合楼905。

    (联系电话:17737501556 陈冰。)

    附件1.(增设机构).doc 附件2(增设机构)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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