刻章流程(旧章换新章)
作者: 李翔 发布时间:2025/1/6 10:22:28 来源:党政办公室法制科 访问量:(0)
印章刻制流程(旧章换新章)
1.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印章刻制审批表(附件1)和证明模板(附件2为有编号旧章使用,附件3为无编号旧章使用)
经办人即取章人,经办人处须手写签名。纸质版交至东校区综合楼905。
2.提交身份证照片
经办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分别拍照后,可通过企业微信将照片发送至党政办陈冰。
3.印章刻制
待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刻章处并告知经办人后,经办人可与刻章人员联系,沟通印章类型,取章时间、地点等。刻章电话:13703862055。
4.领取印章
取章须携带: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公务卡、旧章(有编号)。
缴销旧章(有编号)并开具缴销证明和新章备案证明。
5.印章取回后须提交材料
①缴销证明(旧章有编号)或旧章(无编号)
②备案证明
(注:材料交至东校区综合楼905,联系电话:17737501556 陈冰。)
附件1.(旧章换新章).doc 附件2.(旧章换新章,旧章有编号).doc 附件3.(旧章换新章,旧章无编号).docx